根据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》、《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》第十四和二十二条、《西华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》第十一条、《西华大学2015年度党政工作要点》第三十三条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(西华干监[2015]3号),经领导批准,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15年6月1日期起,对人南校区管委会办公室、人南校区后勤服务中心、人南校区图书与实验中心主要负责同志,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。
在审计期间,如有问题需要反映,请拨打审计处联系电话:87721357 87720147 87720138
特此公告
西华大学审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