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对原创新创业学院、教师发展中心
两个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
根据《西华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四条和第十条,校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审定的西华大学2021年度审计计划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经领导批准,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21年10月15日起,对原创新创业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浏同志、原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赵修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在审计期间,如有问题需要反映,请拨打审计处联系电话:
87387651 87720147
特此公告!
审计处
2021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