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对原校长办公室、党政办公室、基建处
三个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
根据《西华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四条和第十条、2019年1月10日校务会审定的西华大学2019年度审计计划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经领导批准,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19年12月3日起,对原校长办公室主任费凌同志、党政办公室、保密办公室主任黄进同志、基建处处长吴永成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委托审计。
在审计期间,如有问题需要反映,请拨打审计处联系电话:
87387651 87720147
特此公告!
审计处
2019年12月3日